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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藝術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公告、院長候選人資料表、遴選工作時程表,詳如附件。

國立東華大學

徵求藝術學院院長候選人公告

一、依據本校院長、系所主管遴選辦法,公開徵求本校藝術學院院長人選,預定自民國113年8月1日起聘,任期三年,得連任一次。

二、本校藝術學院院長候選人需具下列資格:

 (一)具教授資格。

 (二)具學術行政經驗及能力。

 (三)從事藝術相關研究或創作,並具有展演或專門著作者。

三、本校藝術學院設有系所、學程:

 (一)音樂學系(含學士班、碩士班)

 (二)藝術與設計學系(含學士班、碩士班)

 (三)藝術創意產業學系(含學士班、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)

四、參選相關表格如下列附件

五、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5月20日(星期一)止(以送達日為憑)。

相關資料請寄至:9743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(行政大樓3樓人事室)「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」收。

六、院長候選人理念說明會預定於113年6月17日(星期一)辦理。

七、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聯絡方式

聯絡人:楊惠雯

電話:03-8906061

傳真:03-8900116

E-mail:hwyang@gms.ndhu.edu.tw

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  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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